异地起诉的方法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起诉应提交材料;
3、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
向提交证据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4、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综上所述,异地起诉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据等,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