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
1、因董事、高管的违法失职给股东造成损害的,股东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2、公司经营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起诉请求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一、股东知情权可以进入解散吗?
股东仅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而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有以下情况股东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要求解散公司的。
二、发生公司法解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原因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