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收现金是违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人民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用以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或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而此处所说的人民币,指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也就是现金。因此,拒收现金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拒收人民币处罚依据
目前我国法律只规定拒收人民币的违法性质,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法律只规定了毁损,仿制之类的处罚,没有对拒收,蔑视等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拒收人民币找谁投诉
拒收人民币找中国人民银行投诉,可以直接拨打1236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进行反映、投诉、举报。除此之外,个人或者商家拒收人民币的,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者城市政务热线、人民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可以拒收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