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企业收租户水电费,代收水电费的单位没有与水电供应单位签订委托代收水电费协议,代收水电费的单位开具;收水电费的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如果收水电费的单位与水电供应单位签订了委托代收代缴合同,由水电供应单位向业户开具。
法律客观:
《关于电子普通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监制章。电子普通(含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下同)版式文件上的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监制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