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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自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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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签了合同通常不能自离。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行为。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进行赔偿或交付违约金。

一、自动离职的后果有什么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

二、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

不辞职直接走人属于离职手续中的自动离职,简称自离。自离是违法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如果你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签了保密协议,自离后劳动者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在原单位知道的信息外传,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泄露的秘密价值很大,给对方造成了重大损失,还有可能构成犯罪。签订竞业协议的,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或同类企业中工作,否者,原来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赔偿。2、自离就没有离职证明,还会影响社保手续转移,影响入职新单位,因为有的单位需要劳动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书。3、自离也会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声誉。

三、自动离职的后果有哪些?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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