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思娱乐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抢夺罪数额巨大的规定

抢夺罪数额巨大的规定

来源:爱思娱乐

法律分析: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