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基本信息。
二、乙方基本信息;乙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信息、相关附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承租土地面积位置:甲方将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农牧场有限公司生产队亩(耕地、草地、林地等)承租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见权属勘界图。
四、承租土地性质:承租土地所有权为国有;乙方承租土地的使用权人为----------。
五、承租土地使用用途:乙方必须严格按所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的性质、用途使用,必须严格依法实行用途管制,严禁改变原土地性质、用途。
六、乙方承租土地现状:乙方承租土地为(耕地、草地、林地等),地上原有的构筑物、建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所有权人为。
七、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承租金额:年租金为元/亩,承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租金总额元。
九、租金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支付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由乙方与甲乙双方签订承租协议时,由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
十、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租土地必须依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租使用的土地,终止合同。
2、禁止乙方对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擅自转租、抵押、担保等。
3、甲方应保证所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与第三方争议。
4、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过程中,如需要水、电、暖等配套服务的,由乙方与水、电、暖等提供服务方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暖等提供服务方为甲方,甲乙双方就相关服务具体事宜、费用、价格等依法、依规平等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协议。
5、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严格按承租原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用途、性质、使用,禁止改变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使用用途、性质。禁止超越承租土地面积、范围越界使用。不得改变承租土地原现状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管网、通信网线等设施;乙方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样。
6、禁止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乙方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自行拆除,恢复原样。
7、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间,应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禁止随意安放、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粪肥及包装物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并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双方须签订环境保护协议,造成环境污染的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间,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双方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使用土地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产生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乙方在承租土地期间一切风险自行承担,如需参加农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到相关保险公司办理,涉及赔偿事宜按与保险公司的约定执行。
十一、不可抗力: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国家经济建设等依法占用土地,致使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违约金外,不得要求返还已支付承包费用。
2、乙方擅自对其承租的土地(耕地、草地、林地等)转租、抵押、担保等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支付承包费用,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承租土地用途约定或造成环境污染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承包费用,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侵权费用、环境治理费、土地经营补偿费、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鉴定评估费等。
4、乙方要在承包期结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之后10日内将承包土地内属于乙方的材料、设备运出,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后将承包土地交付甲方,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每延迟一日应当按照元支付违约金,直至清空所有垃圾、残物为止。
5、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
构筑物等情形,应及时恢复原状,在甲方通知后拒不拆除或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除承担损失费用外,并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侵权费用、环境治理费、土地经营补偿费、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鉴定评估费等。
6、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承包土地,则按照总合同价款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他约定
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依法补偿至法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管网、通信网线等设施设备的赔偿补助归甲方(所有权人);本合同由乙方种植的青苗补偿归乙方所有;乙方所有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赔偿补偿归乙方所有。上述赔偿补偿按照相应的承接主体分别与占用土地一方签订赔偿补偿协议。
十四、乙方在承租甲方土地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原惠农、支农、产业扶持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属地国家相关原执行;在乙方承租土地使用期间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惠农、支农、产业扶持等,按新执行。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履行期间,各方应按照本合同填写的单位地址,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催告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等;本合同填写的单位地址是所有法律文书的接收地址。如果地址发生变更,应向相对方发出正式通知,否则不影响正式送达效力。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全部租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下无正文,后接签字盖章页及附件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附件:
1、权属勘界图(承租土地位置图)
2、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明细表
3、环境保护协议
4、安全生产协议
5、农业保险协议
耕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江湾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我村_______村民组现有的退耕还林地,土地面积_______亩,为了使退耕还林更好的管理与培育,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鉴于此种情况,甲方现将集体所有的退耕还林原有土地承包出租给乙方经营管理,或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臵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批准,将位于_______村民组面积_____亩退耕还林地承包出租给乙方管理与使用。土地方位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租用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租用形式:个人承包租用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租用经营期限及
1、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应上级,国家发放的退耕还林补贴给乙方。
四、承包租用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租用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元,承包租用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2.承包租用金以1年或5年的支付方式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或期限年度的承包租用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租用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租用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加强对人为或畜为的损害管理,宣传及保护,责任追究。
5.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6.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7.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租用的土地。
2.享有承包租用土地上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臵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和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租用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但可用其作为信贷凭证。
6、无偿管理培育退耕还林的林木秧苗。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 乙方不得在承包林地采砂采矿,不得进行影响周边耕种养殖的栽植,建筑。
六、合同的转包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租用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2.转租时要签订转租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租用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不可抗力(经济)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租用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租用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索赔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
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租用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内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租用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县级或以上法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即为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 包 方:江湾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签 约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耕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合同内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亩,(或实物 公斤/亩),合计 元(或实物 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